法律信息
知识产权与 DMCA 政策
生效日期:
本页为英文版本的译文,仅供参考。如中文译文与英文版本存在任何不一致,以英文版本为准。
我们尊重艺术家、品牌和创作者的知识产权,也希望我们的客户同样尊重。本政策说明我们的规则以及如何举报侵权。
1. 客户图稿
2. 我们的知识产权
stickerlovable 名称、标志、网站设计、在线设计器、产品照片和文字均归 [Legal business name] 或其许可方所有,未经我们书面许可不得使用。
3. 举报著作权侵权(DMCA 通知)
如果您认为本网站上的订单、产品或内容侵犯了您的著作权,请根据美国《数字千年版权法》(17 U.S.C. § 512)向我们的指定代理人发送书面通知。通知必须包括:
- 您的亲笔签名或电子签名;
- 您认为被侵权的受著作权保护作品的说明;
- 侵权材料的说明以及足以让我们找到该材料的信息(例如网址、产品名称或订单编号);
- 您的姓名、邮寄地址、电话号码和电子邮箱;
- 声明您善意地相信该使用未经著作权人、其代理人或法律授权;
- 声明通知中的信息准确无误,并在作伪证将受处罚的前提下声明您是著作权人或获授权代表著作权人行事。
指定代理人:[DMCA agent name],[Legal business name] 版权代理人,[DMCA agent postal address]。电话:[DMCA agent phone]。电子邮件:stickerlovable@gmail.com(邮件主题:“DMCA notice”)。
收到有效通知后的处理:我们会迅速移除相关材料或禁止访问——例如从网站移除内容,或取消尚未印刷或发运的订单(并根据服务条款退款)——并通知受影响的客户,通常会附上通知副本(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隐去通知人的个人联系信息)。对于不完整的通知,我们可能不予处理,并可能要求您补充完整。美国境外的权利人也可使用相同流程。
4. 反通知
如果您认为相关材料因错误或误认而被删除或订单被取消,您可以向我们的指定代理人发送反通知,内容包括:
- 您的亲笔签名或电子签名;
- 被删除材料的说明以及删除前所在的位置;
- 在作伪证将受处罚的前提下,声明您善意地相信该材料因错误或误认而被删除;
- 您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以及声明您同意接受您所在地址的联邦地区法院的管辖(如您在美国境外,则为我们所在的任何司法辖区),并接受原通知提交人的法律文书送达。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除非投诉方告知我们已提起诉讼,我们可能在收到有效反通知后 10 至 14 个工作日内恢复该材料。
5. 重复侵权者
我们实行重复侵权者政策。我们会针对相关客户账户或结账邮箱记录有效通知。在适当情况下——例如在任意 12 个月内收到两次或以上未被成功反通知的有效通知——我们将关闭该客户的账户,拒绝该账户或邮箱的后续订单,并移除其内容。在情节明显或严重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更早采取措施。
6. 虚假主张
根据 17 U.S.C. § 512(f),任何人在通知或反通知中故意作出重大虚假陈述,均可能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提交前请确认您的主张有效。
7. 商标及其他投诉
如需举报商标侵权或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姓名或肖像,请发送邮件至 stickerlovable@gmail.com,并提供您的联系方式、被侵犯的权利以及相关订单或内容。我们会进行审核并采取适当措施。